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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吉林市“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通知
        • 文件号 吉市政发〔2012〕9号
          发文部门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http://xxgk.bjsycn.com/szf/gkml_5485/201711/t20171123_350787.html
          咨询电话 0432-62048676
          邮箱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为深入落实 《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现将我市“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下: 

            一、约束性指标责任分工 

            (一)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5%。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降低20%。由市工信局、市水利局负责。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510%。由市环保局牵头。 

            (四)耕地面积保有量按照省政府下达指标完成。由市国土局牵头。 

            (五)活立木蓄积量增长1.2%。由市林业局牵头。 

            (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由市教育局牵头。 

            (七)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内,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5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由市人社局牵头。 

            (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442万人以内。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二、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一)确立综合型特大城市发展框架 

            1. 全力推进十大功能区建设。十大功能区规划总面积超过600平方公里,近中期拟开发面积约150200平方公里,到2015年集聚市区经济总量的80%以上,承载人口50万人以上,远期承载人口100万人以上。由市发改委牵头。 

            高新南区(汽车产业园区),以汽车制造及零部件为重点,到2015年,整车产能突破100万辆,汽车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建成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高新北区,重点规划发展汽车零部件、电力电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及现代服务业,到2015年,基本完成30平方公里核心区整体开发建设,远期承载人口约30万人。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吉林经开区,以打造千亿级产业园区为目标,加快实施总规修编和扩区战略,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等产业,到2015年,工业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努力建成现代化生态工业新城。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突出发展石油化工、生物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具有循环经济特点的产业链条。到2015年,园区工业销售收入力争实现2000亿元,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综合性、生态型化工基地。由龙潭区政府、化工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金珠工业区,以承接哈达湾区域产业转移为重点,统筹规划发展冶金产业,相应发展造纸、新型建材及配套物流产业。到2015年,规模工业产值力争达到500亿元。由龙潭区政府负责。 

            哈达湾服务业集中区,将原有工业企业全部迁出,实现“退二进三”,腾空区域按照“城市门户、生活舞台、产业纽带”的核心功能定位,突出发展现代商业、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到2015年基本完成现有企业搬迁改造。由哈达湾搬迁改造指挥部负责。 

            南部新城,以温德河——小白山——蓝旗区域为核心,加快打造以居住、休闲为主的城市副中心,远期将承载人口50万人。由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负责。 

            松花湖风景旅游区,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实施松花湖、丰满镇、青山、朱雀山统筹联动开发,着力打造集山水观光、避暑休闲、滑雪运动、民俗宗教、历史文化于一体的东北精品旅游景区和休闲度假胜地。由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建委、丰满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北大壶开发区,以发展冰雪户外运动、承接高端体育赛事为核心,突出发展体育、旅游两大主导产业,逐步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旅游休闲度假区。由北大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吉林中新食品区,加快打造国际一流的安全健康食品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并带动建设具有30万人口规模的岔路河中等生态新城。由永吉县政府、中新食品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优化布局城市外围组团。推进南山街以东区域有序开发,适度扩大丰满组团。扩大越北组团综合功能,适时启动开发南山道、前二道区域。统筹推进七家子区域开发。推进建设金珠新城、九站新城。适度扩大双吉组团。由市规划局、市建委、相关城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 调整明晰城区功能定位。船营区着力打造吉林市中心商业区和西部高品位城区,昌邑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都市型制造业,丰满区加快建设商旅宜居新区,龙潭区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基地,高新区加快建设全国先进高新区,经开区着力建设以化工、化纤、新材料为主导的综合性开发区和现代化新城区。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各相关城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发展提升次级中心城市 

            永吉县重点培育壮大冶金、建材、油气开发、农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到2015年,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人。由永吉县政府负责。 

            舒兰市加快打造全省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25万人。由舒兰市政府负责。 

            磐石市加快建设吉林省中南部区域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化示范城市,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由磐石市政府负责。 

            蛟河市加快建设长吉图先导区重要节点城市、特色工业化城市和生态旅游宜居城市,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突破20万人。由蛟河市政府负责。 

            桦甸市加快建设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长白山特产集散地和关东金城 201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由桦甸市政府负责。 

            (三)加强长吉区域节点城镇建设 

            构筑“一环”。在现有吉林市绕城公路外围规划新建一条一级公路,沿线连接庆岭、天岗、天北、大口钦、乌拉街、桦皮厂、搜登站、口前、北大湖、旺起等10余个乡镇。由市交通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打造“三带”。按照北、中、南三条轴带加强城镇布局建设。北线以九站为起点,重点发展特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中线以越北镇为起点,重点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和城郊农业,南线以小白山乡为起点,重点发展观光、休闲旅游业。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培育八大城镇组团。重点打造岔路河­­——万昌;口前——西阳;北大湖;搜登站——大绥河;桦皮厂——左家;孤店子——东福;乌拉街——大口钦;江密峰——天岗等城镇组团。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积极培育发展特色城镇 

            推进建设一批小城市。岔路河镇全力打造中等生态新城。桦皮厂镇加快建设工业重镇。烟筒山镇建设长吉南部的重要节点和交通枢纽。天岗镇打造东北最大的石材产业基地。分别由永吉县政府、昌邑区政府、磐石市政府、蛟河市政府负责。 

            做大做强一批工贸型城镇。重点建设吉舒、平安、上营、水曲柳、明城、红旗岭、石嘴、牛心、呼兰、新站、白石山、夹皮沟等城镇。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发展提升一批集贸型城镇。重点建设江密峰、一拉溪、西阳、法特、白旗、取柴河、驿马、吉昌、黑石、朝阳山、松山、黄松甸、八道河子、二道甸子等城镇。由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培育发展一批旅游型城镇。重点建设北大壶、乌拉街、搜登站、旺起、新安、烟筒山、庆岭、松江、漂河、常山、红石等城镇。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组织编制、完善重点功能区域规划,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资源有序开发。严格限制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重点区域开发,统筹建设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有序推进建设新城、新区、新市镇。坚持保护优先,推进矿区、采煤沉陷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等限制开发区域的适度有序开发。加强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坚决禁止建设工业项目。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稳定提高粮食产量 

            粮食产量达到100亿斤的阶段性水平,优质粮食比重提高到91%以上,重点建设6个万公顷优质水稻基地、10个万公顷优质玉米基地、4个千公顷优质大豆基地。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螟、农田灭鼠、等离子种子处理、超级稻综合栽培、旱田垄侧保墒栽培等新技术,全面启动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优先支持建设永吉县岔路河镇、舒兰市平安镇、磐石市牛心镇、蛟河市天北镇、桦甸市金沙乡等一批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带动全市逐步实现全程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0%。深入实施黑土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创建35个粮油高产万亩示范田,加大农田排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大力发展精品畜牧业 

            深入实施牧业攻坚计划,生猪、黄牛、奶牛分别发展到950万头、300万头和9万头,肉类总产量达到96万吨,畜牧业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超过50%,重点构建城郊奶牛经济圈,打造500万头生猪和1亿只肉鸡两大产业带,建设肉牛、蛋鸡、特种经济动物三个产业集中区。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建成牧业标准小区1300个,畜禽规模化养殖率提高到85%。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爆发流行。强化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大力推进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由市畜牧局、市农委、市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发展园艺特产业 

            以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日光温室示范园区,在城郊规划建设3处大型蔬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和观光农业。有序利用松花湖水面资源,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由市农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重点扶持发展30户销售收入超亿元、150户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检测报告制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由市农委、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任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完善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适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逐步推行分类管理和林价制度。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机构、县乡财政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开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由市农委、市国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基地 

            (一)做大做强支柱产业 

            化工产业。统筹规划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综合性化工基地。优化提升基础化工,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加快发展化工新材料,积极发展生物化工,到2015年,化工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000亿元,基本完成由基础化工原料为主向原料与深加工并重的转变。由市工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汽车产业。高标准规划吉林汽车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东北重要的轻微型车、多功能车、经济型轿车基地,到2015年,整车产能突破100万辆,汽车产业预期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由市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冶金产业。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的冶金炉料、羰基金属研发生产基地和东北重要的精品钢基地。以300万吨精品钢工程为依托拓展钢铁产业链,做精有色冶金产业链,提升冶金炉料产业链,着力发展特种铁合金、特种石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等高附加值产品。由市工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碳纤维。以打造中国碳谷为目标,加快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开发利用,大力延伸碳纤维产业链条,引导碳纤维产业集中布局,建设品种规格最全的国家级碳纤维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装备制造。以新能源装备、大型专用设备、模具制造为重点,建设东北重要的风电设备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电设备基地,积极开发太阳能混合动力汽车。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电子信息。以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工控电子、汽车电子、软件开发为重点,建设国内重要的基础电子和电力电子产业基地。由市工信局、相关县()政府负责。 

            生物产业。以长白山地域生物资源为基础,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重点生产系列诊断治疗制品、血液制品等,加快开发抗病毒、抗肿瘤等创新药物。推进中药现代化,重点开发人参皂甙、康艾扶正片等中药新药。加强长白山生物保健品开发,重点开发蓝莓等天然保健饮品、植物色素等产品。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相关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能源产业。以保障能源供应、调整能源结构为主线,建设全省和东北重要的清洁能源保障基地,加快松花江水电资源梯级开发,有序发展风电,推广利用太阳能,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由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农产品加工。以中新食品区建设为契机,打造国内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提高粮食深加工能力,大力发展畜禽产品深加工,逐步形成年屠宰牲畜1500万头的能力。做大做强饮品行业,加快发展森林绿色食品加工业。由市工信局、市农委、市畜牧局、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非金属矿产业。以水泥、陶瓷、石材为重点,培育壮大非金属制品产业集群。完成冀东吉林水泥整体搬迁,在城市周边合理布局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设东北最大的建筑陶瓷生产基地,培育壮大桦甸无机粉体环保纸产业,加强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由市工信局、市建委、相关()政府负责。 

            轻纺织工业。加快实施吉林晨鸣纸业搬迁改造,突出发展高档文化用纸。依托吉林化纤集团,积极开发功能性纤维、差别化纤维及聚酯纤维,实现产品扩能升级。推进建设包装印刷产业园区。由市工信局、相关县()政府负责。 

            (四)加快培育企业集群 

            实施骨干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在国内同行业占有重要位置的骨干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骨干企业发展到100户以上。由市工信局、市国资委负责。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每年新生成民营规模工业企业100户以上,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和实缴税金年均增长20%以上,吸纳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50%以上。由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 

            优化主城区商业布局,推进河南街、东市商圈联动发展,培育完善江北、越北、哈达湾、江南、临江门、蓝旗等区域性商贸中心,规范发展一批特色专业街。着力提升商贸设施现代化水平,重点引进建设城市商贸综合体项目。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大型农产品、建材、工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全面启动传统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培育年销售额超5亿元的大型超市、购物中心10家,发展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大型批发企业10家。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负责。 

            (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完善中心城市物流园区规划布局,提升吉林市内陆港口岸功能。因地制宜建设县(市)级物流结点,推进建设中新食品区物流中心。完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稳步发展邮政业,规范发展快递业。积极发展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负责。 

            (三)加快培育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 

            加快建设具有北方特色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旅游热点城市。着力提升雾凇冰雪旅游,高标准办好雾凇冰雪节。丰富拓展生态旅游,加快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深度开发历史文化旅游,积极发展工业旅游、城市观光旅游、红色旅游,与长春市、延边州及周边城市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由市旅游局负责。 

            (四)加快发展金融业 

            建立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现代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金融开放步伐,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完善保险市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进金融合作与创新。由市金融办负责。 

            (五)推进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发展 

            加快形成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产业衔接互补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联合重组。积极采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文化流通组织,积极发展文化要素市场。由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 

            (六)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 

            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核心,逐步建立比较健全、惠及城乡、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家庭服务市场,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由市民政局负责。 

            六、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建成运行长吉城际高速铁路、吉林-珲春客运专线,完成吉林至沈阳复线、白山至泉阳铁路建设,推进建设城区铁路西环线。由市铁建办负责。 

            适应带状城市特点,超前规划轻轨工程,科学设计并预留轻轨路径,合理控制沿线项目开发。由市规划局负责。 

            以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建设为重点,兼顾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加快形成以十字型高速公路主通道为骨架,干支相连、城乡衔接、安全便捷的公路网络体系。由市交通局负责。 

            推进吉林二台子机场改造,建设2B级副跑道及配套设施,重点发展短途支线运营,积极发展航空货运,加快建设东北亚货运中心。由市发改委负责。 

            充分发挥松花江水运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水路客货运输,打通吉林江段航道,建成吉林港及配套物流设施,扩建松花湖旅游码头,建立水上安全监控和搜救指挥系统。由市交通局负责。 

            (二)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 

            中心城区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重点,率先启动气化吉林工程。加快完善城乡电网结构,大力发展智能型电网。由市发改委负责。 

            (三)信息化建设 

            以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基于通信、广电和卫星通信等传输业务的增值服务,加快建设下一代互联网(NGN)、第三代移动通信网(3G)、数字集群通信网,推进3G网络环境下的移动通信与互联网融合。由市工信局负责。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全面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业设计智能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自控化、经营管理网络化。由市工信局负责。 

            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民生领域信息网络设施。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网络,建设全市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系统。由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加强水利建设 

            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继续推进第二松花江干流城市防洪工程,重点建设丰满大桥至温德河口段、通溪河至西门渡口段、九站大桥至雾凇岛段防洪工程。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启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加强供水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吉林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蛟河团山子、桦甸万两河水利枢纽工程。由市水利局负责。 

            (五)推进中心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 

            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为重点,启动城市快速道路系统工程。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发展大容量公共交通,建成吉林站交通换乘中心,超前规划公交专用车道,有序调控出租车总量。改造扩建市三水厂、五水厂,新建金珠净水厂。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提高集中供热能力,扩建吉林热电厂、松花江热电厂,开工建设江南热电厂二期工程。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强主干道路、游园广场绿化,规划建设一批森林游园、森林广场。改造南山道生活垃圾处理场,新建龙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政公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加强县城、乡镇和新农村建设 

            大力加强县城、乡镇和村庄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均等化。加速县级城市扩容,全面加强道路、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县级城市承载功能。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由各县(市)政府负责。 

            七、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一)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坚持开源节流,把节约放在首位,大力推进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努力形成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500公顷;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5%。由市环保局负责。 

            (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广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在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等行业创建一批零排放示范企业。加强产业链和产品链设计,加快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积极构建区域循环经济体系和循环型社会。倡导绿色消费,推进建设生态学校、生态社区和绿色政府,提高循环社会建设的公众参与度。由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 

            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突出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完善多层次立体绿化体系,提高生态绿地系统对各类污染的防护和消化能力。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稳定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森林碳汇能力。由市林业局、市政公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加强污染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优先、防治结合,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综合治理各类环境污染,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得到基本控制,全面控制工业污染,环境质量得到基本改善。由市环保局负责。 

            八、推动建设创新型城市 

            (一)建立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以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统筹规划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转变。加快打造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积极引入各类风险投资和创业基金,鼓励企业、个人以股份制或合伙制等形式组建风险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由市科技局、市金融办负责。 

            (二)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着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集中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加快资源环境和社会领域科技创新,重点在人口健康、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公共安全等领域突破和推广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专项计划,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落实科技人员技术入股、研发人员持股、知识产权归属等支持政策。由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负责。 

            (三)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化平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间试验基地建设。由市科技局负责。 

            (四)加快构建人才高地 

            坚持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以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重点产业急需人才、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引导驻吉高校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增加设置一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大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培训,加快培养一线实用专业技术人才。由市教育局、市人才办负责。 

            九、扎实推进富民工程 

            (一)积极促进充分就业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促进充分就业。加强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园区、创业市场规范运行。积极促进非全日制就业、非固定单位就业、临时就业、劳务派遣等灵活就业,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扩大自由职业者群体。由市人社局负责。 

            (二)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认真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合理调整劳动者、企业、政府的分配关系,加快缩小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继续保持农民收入领先优势。稳定提高全社会工资水平,逐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坚持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完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加强对垄断性行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监管。由市人社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到2013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全覆盖,到2015年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逐步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过渡。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负责。 

            (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方针,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实施新一轮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努力造就一支充满活力、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由市教育局负责。 

            (五)提高医疗保健和健康水平 

            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大力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实现城乡妇幼保健全覆盖,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综合预警体系和应急预案,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由市卫生局负责。 

            (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文化需求。加强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市人民大剧院、全民健身中心、科技文化馆、美术馆、少儿图书馆、儿童文化娱乐城和舒兰文体中心,创造条件建设万人体育场。由市文化局、市体育局负责。 

            (七)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加快实施六路安居工程,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全面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9平方米。由市建委、市房产局负责。 

            (八)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加强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效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稳定完善现行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高政策生育率,稳定低生育水平。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十、构建新型社会管理体系 

            (一)健全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制度,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巩固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做好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台办、市侨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法治城市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计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公共权力有效制约机制,构建高水平的法律秩序和法治政府。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效控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由市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建设和谐社区 

            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促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到2015年,城市和谐社区达标率100%,农村社区创建率达到90%。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强化公共安全管理 

            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应急体系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注重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抵制封建迷信。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健全评估表彰制度,实行动态化管理。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十一、深化改革开放和区域合作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完善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央企”兼并重组地方企业。由市国资委负责。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健全现代政府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推动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探索建立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运行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面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公开办负责。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和监督,逐步把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和各类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实施市、县(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开展“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生产要素市场改革。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由市物价局、市国土局负责。 

            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由市编办负责。 

            (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快建设冶金、化工、电子、纺织、农副产品、机械等一批国家和省级出口产业基地。提高利用外资规模与质量,着力引进跨国公司在本市建立加工制造基地、采购中心、营销中心。鼓励企业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到国外开发利用矿产、林业等资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推动开发区跨越式发展,优化开发区发展布局,积极探索开发区整合发展的新模式。由市商务局、市经合局负责。 

            (三)推进长吉一体化发展 

            以打造长吉双核心都市经济区为目标,坚持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方针,突出重点,主动对接,务实合作,全面推进长吉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和加强发展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合作。由市发改委负责。 

            (四)积极扩大国内交流合作 

            主动融入长吉图先导区和图们江区域开放体系,积极参与推动东北城市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承接国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能力。由市经合局负责。 

              

              

              

              

            二○一二年五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十二五”规划△  分工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市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江城日报社。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5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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