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管控,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广大种养殖户规范农(兽)药使用行为,提高农(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8月23日在昌邑区左家镇集市开展了“安全使用农(兽)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为群众发放《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吉林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国家兽药二维码 手机一扫辩真假》、《吉林省关于规范蛋鸡养殖用药公告》、《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纷纷前来领取宣传资料,了解相关规定,均表示此次“活动”办得好!办得及时!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农民群众懂得了在种养殖过程中哪些药可以使用,哪些药不可以使用,在今后的生产中一定遵章守纪,规范使用农(兽)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图为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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