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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编制吉林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49128,邮箱:syc963@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领导机构。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由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中心负责平台的搭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各处室负责提供其职能、有关办事程序、最新财政政策信息等相关资料。同时,加强力量配备,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人,其中兼职人员35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比例为100%。保障和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4年年初,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安排,研究部署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吉林市财政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依申请公开、审批权公开、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工作进行分解和落实,将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作为全局重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处室、责任人,并设定了完成时限。三是开展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在年中和年末,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各处责任分工,组织专人对各处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监督,保证工作质量。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原有10项制度的基础上,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信息来源,由主管业务处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由局法制处审核、主管局长把关,按程序对起草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公开。完善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保密审查,截至目前未出现过不实信息和涉密信息。完善了《市财政局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管理机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传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明确由局办公室综合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员,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逐项检查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及格式,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规定,及时向市政务公开网站上传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对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财政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权事项、预决算信息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切实加大投入,强化了政务公开软硬件建设,建立了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以市财政局网站、局机关大屏幕液晶显示屏、电脑触摸屏、揭示板等公开载体为辅的政务公开“阵地”。主动公开了财政各项职能、权限,工作中依据的法律、法规,具体的办事条件、工作时限、办事结果等,极大的方便了广大服务对象。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2014年,我局及时对政府网、政务公开网、市财政局网站信息进行更新,按时限在市政府网公开信息8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1条,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信息1590条,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我局各类信息,方便了公众的查阅。

          (六)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情况和向市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在了局办公室617室,选派专人进行负责,并按市政府公开办要求,向市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了《关于吉林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政府信息。利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的电脑触摸屏,供广大行政相对人自行查阅财政信息。在局机关各楼层设立揭示板,将各处室权利进行晾晒,公开各项财政行政职能的运行程序,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宜。同时,还利用财政局网站,及时公开部分财政信息及财政工作动态,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以市政务公开网站为平台,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和途径,公布了监督机构和举报投诉电话。指定由局办公室综合科员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登记、答复和归档等工作。201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按时限要求以信函形式予以答复和公开。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2014年8月末,市本级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汇总预算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在各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吉林市财政局网站及时公布了《关于吉林市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规范(暂行)》等5个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按照时限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市财政局网站公布政府采购项目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1500余条,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结果、中标结果等内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09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0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条。

          三、回应解决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点舆情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01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项。

          (二)申请办结数。

          2014年,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项。

          (三)申请答复数。

          2014年,我局收到申请答复并同意公开答复事项1项。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我局没有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由办公室和行政审批办共同负责。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我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2014年,我局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014年,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014年,我局未举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班。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按上级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需要更加具体的责任体系,明确各处室、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机制。二是由于对一些信息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把握不准,需向市法制部门进行申报审核,有可能会造成公开不及时的情况。2015年我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不断更新市政府网、政务公开网、市财政局网等信息公开网站,并做好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工作。组建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的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按要求做好信息的解读工作。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将进一步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财政实际,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监督考核、民主评议、责任追究、投诉举报等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加大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