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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财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市财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邮编:132012,电话:62049128。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 抓好日常领导体制和工作学习机制。

          我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宗旨和行动指南,确定了总的工作原则和分布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首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其次,信息中心负责平台的搭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各处室负责提供其职能、有关办事程序、最新财政政策信息等相关资料。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为中心、各处室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及时让群众了解财政,支持财政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并对财政部门履行职责进行有效地监督。

          (二) 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我局转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对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程序,使各个职能处室都能及时了解、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统一服务于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系统部署,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三)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以《条例》为依据,结合省财政厅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完善了《吉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吉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吉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目录及内容》,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 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坚持局党组例会制度,听取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进展,对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根据文件内容对信息公开事项进行选择。同时,坚持年度专项检查,把政务信息公开做为一项目标考核任务。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的数量。

          201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8条,未出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 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213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3条;其他各类信息157条,其中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6条。

          (三) 公开的形式。

          我局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情况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手段,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形成了处内揭示板、局内电脑触摸屏、大屏幕液晶显示屏和财政局网站、吉林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新闻媒体等多方位、立体交叉的信息公开载体,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的畅通,发布速度的快捷,发布内容的完整准确。

          (四) 公开的及时性。

          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部依公开发布的文件从生成到网络公开发布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从生成到向公共查询点报送均不超过30个工作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迅捷,方便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财政政策、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申请情况

          2010年度,通过信件方式申请公开1条,没有发生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我局提出申请和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各类咨询信息。

          (二) 申请处理情况。

          收到公开申请后,我局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严格按照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对于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申请,及时通过信件予以答复,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暴漏出来的新问题,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应对工作。2010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项目。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按上级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还未十分完善;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资料来源渠道单一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形成全员重视、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形式,强化手段,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局内部网建设,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在网上多发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为政府信息公开广辟渠道;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以信息促进财政工作,优化为民理财;规范政府信息档案管理,做好信息的保存和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