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市卫生健康委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sycn.com/)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49865,邮箱: jlswjwfgc@163.com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委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信息工作的计划、协调、监督、考评和组织工作;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采集、编辑和发布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委新闻发布工作,明确了新闻发言人职责。二是组织政策解读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制定《重大民生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
(三)明确工作职责。为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卫法规发〔2018〕104号)文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目标、措施以及各科室承担的任务,使政务公开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更加规范有效。
(四)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要在公文审签单中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其中拟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随发文流程同步审批。公文审批过程中,应先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处室进行公开事项审查。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在审签中增加保密审查节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单位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909件,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329件,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320件,通过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30件,其他途径发布政府信息30件。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从实际工作角度出发,运用市广播电视台“健康江城”和江城日报“96696医疗健康公共服务平台”等栏目,走进直播室,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群众多样化医疗需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等主题,与群众互动交流探讨,发布相关政策及其工作进展情况。重视政务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对主流论坛反映的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回应的舆论热点及时发布权威声音,解疑释惑、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接到依申请公开7例,及时办结。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无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委在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并配备了3名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配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专题会议1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接收培训人员600人次。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目前,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等方面。 2019年,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将紧紧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工作和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开时效,全面提高服务社会水平,努力推进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添砖加瓦。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