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我市《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20〕13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xxgk.bjsycn.com/),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04883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学真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20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组长、副组长等小组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具体推进,积极加强人员保障、配备了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调整情况均已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报备。按照工作要求,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在局党组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原滋原味、通篇阅读学习了《条例》,学习时长达30分钟,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示范促学作用。同时面向全局各处室印发《条例》原文,要求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关干部,通过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在工作中真正做到用《条例》促规范,用《条例》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完成全年重点任务。
2020年度,我局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积极进行了主动公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内新增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全年主动公开了58条政务信息,其中政府采购类作为我局重要公开栏目,累计公开信息55条,重大行政决策类信息1条,综合政务类信息2条,累计完成了2019年度我局部门决算、2020年度我局部门预算专项公开,真正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全面。认真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局共有两个微信公众号,分别为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服务号、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微信订阅号,两个账号均能在两周内有相关信息发布,确保微信公众号有效运行。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
我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组织机构职责,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清晰了监督和保障内容,更新了《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申请受理单》等制式表样模板,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更有依据、更加规范。按照2020年全市重点领域工作分工要求,全面加强我局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公布、按要求公开;谨慎审核发布信息内容,杜绝泄密事件发生;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推进,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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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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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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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56884111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5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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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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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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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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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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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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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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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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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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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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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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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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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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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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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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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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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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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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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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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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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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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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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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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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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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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市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范围还需拓展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开展,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