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中心编制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jsycn.com)、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bjsycn.com)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lgjj.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南山街225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805078,邮箱:jlszfgjj@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中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政务公开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民生和发展主题,认真贯彻《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内容为核心,制度为抓手,信息化为依托”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中心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性建设的基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作为宣传公积金制度、方便职工办理业务、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重要平台加以强化。年初,中心把政务公开作为基础性重点工作与年度各项管理工作统一进行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心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双百双十”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分值权重达10%,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公积金各项业务建设一同监督落实、一同考核问责。根据干部变动,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确保权责统一。在此基础上,中心注重建设“三个队伍”,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建设政务信息员队伍,从各处室选派信息员,加强培养和使用,信息员立足本部门工作情况向办公室做好信息报送,使中心政务信息来源及时有效、丰富多元;二是建设公积金政策解读队伍,以执法人员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为主,对通过工单流转方式转送的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政策性问题进行研究解读,使职工获得明确答复,全年已受理和解读公积金政策法规343次;三是建设舆情研判队伍,由中心7个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小组,做好对我市公积金形势任务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把握。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我们从完善制度入手,梳理了网站管理制度、政务信息采集制度、政策解读工单流转制度、舆情收集回应制度、社会监督员聘用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共19项,汇编成册下发各处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修订《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及时复查、及时更新、及时完善;及时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中心网站进行对外公开。为保证对外信息发布的准确和权威,中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各渠道公开的各类信息,都依法依规做好了保密审查,全年共签批保密审查单83张。此外,中心注重社会监督,通过在各服务大厅摆放意见箱、意见簿以及12329热线、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收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
(三)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确保透明运行。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一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开透明。今年以来,中心结合我市实际状况积极落实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要求,陆续出台了降低一套未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30%、延长二手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至40年、取消公积金第三套禁贷限制、开办“公转商”贴息贷款、实行贷款轮候、按账户余额倍数核定可贷款额度等多项新政策,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和业务办理流程等内容通过中心官网分类别设专栏公开发布,并及时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后台更新和政务公开查阅点信息报送。二是规范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公布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对中心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主动披露。三是完成了对公共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编制中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两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渠道进行公开。四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公开了中心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内容。五是加强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按照最新业务办理规定对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和各服务大厅Led大屏内容进行全面更新;对2种易拉宝、19种提取业务提示卡、贷款提示卡、二手房贷款告知书等内容进行更新;对磐石、舒兰、蛟河三个分中心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八公开公示板进行样式改版重新上墙,通过现场实物公开,各网点业务效率、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六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共32篇,全部被采用,其中有4条信息被市政府信息处转报省政府,有1条信息被新华网APP转发,阅读量达到33万次。
(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宣传力度。为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政策效应充分显现,7月至8月间,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季“相约公积金·共圆安居梦”政策宣传月活动,创新推出了四大系列载体活动。一是“倾情钜惠·十大楼盘推介”活动,联合18家开发企业在全辖区内选定19个楼盘的优质特价房源供职工选购,使吉林市职工享受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实惠,现场共发宣传资料1.6万份,接受业务和政策咨询答疑5520人次。二是“倾心解读·百场政策答疑”活动,中心组织9个分中心走进工厂、医院、商场等50家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进行公积金政策和业务咨询“现场答疑”,服务职工近3万人;中层干部多次走进电台、电视台直播间,通过专题采访、亲民互动和热线连线等方式为百姓“直播答疑”;运用客户服务中心团队力量,配合现场活动集中时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实时“在线答疑”,7月至8月间各平台累计人工答疑10419人次。三是“倾力互动·千名专管代言”活动,建立了由各分中心管理的9个专管员微信群和由专管员管理的5021家单位的子微信群,形成放射递增传播模式,使公积金新政策、新动态第一时间通过专管员传递到单位、传达给职工,实现了30.4万名缴存职工的宣传覆盖。四是“倾注真情·万张有奖问卷”活动,活动期间向广大职工发放含有住房公积金知识普及的满意度调查问卷2万份,回收有效调查回执15704份。通过有奖问卷调查,调动了广大职工主动参与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积极性,面向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也更好地指导中心改进服务和管理,以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宣传月期间与市电视台联合拍摄制作《住房公积金开启智慧人生》公益宣传微电影,一经播出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公积金制度和各项新政策在我市更有效的贯彻执行,在2016年吉林省宣传工作总结会上,中心宣传工作经验获得了刘萍副厅长的肯定和好评。
(五)发挥公开平台作用,扩展公开渠道。中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广开公开渠道,打造“阳光政务”。一是深度与媒体合作,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字”。全年通过电视台公共频道和新闻综合频道、都市110和经广893电台播出政策解读、专访和新闻报道等11次,在《江城日报》、《晚报》专题介绍“公转商”贴息贷款等新政解读稿件11篇,在《房地产报》开设公积金专栏,每周一期解读政策。二是借助受托银行资源,做好户外公开与宣传。协调全市11家受托银行50多个网点通过外部led屏滚动播放公积金宣传月活动广告语、12329热线和执法维权标语;利用解放大路十字路口的交行户外大屏展示公积金标志和宣传标语。三是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作用,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率。加强网站管理,做好办事指南内容更新和空白板块的内容填充,全年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开各类信息71篇,通过网站在线为职工答疑4052人次;做好微信平台运营,全年推送图文消息26篇,图文阅读转载量达9.6万人次,在线为职工答疑4448人次,微信平台关注总人数超过2万人;全年为职工发送业务提示短信83万条,通过12329服务热线为职工提供政策答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和查询等自助和人工语音服务总量达136,473次。为进一步实现“掌上”政务公开,让职工第一时间了解公积金政策变动情况和工作动态,中心开发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手机APP,2017年初将上线为职工提供方便的移动互联服务。
(六)规范依申请公开,便捷申请服务。中心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过建设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申请答复文书,全年已受理依申请公开35起;继续做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办问题的答复工作,全年已受理转办问题16件;做好职工投诉和上访接接待工作,立案查处职工举报案件6件;强化中心各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行服务导引和总值带班管理制度,设立咨询台,履行首问首办和一次告知制度,为职工提供专业高效的答疑解惑服务。
(七)做好对内公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为保障中心内部职工知情权、监督权,我们对需要职工知道的事项通过中心OA系统及时公开中心人事变动、捐款捐物、党费缴交、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政策调整、评优选先、工作部署、党员民主测评、工作纪律考评、绩效考核通报等情况,接受内部职工监督,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在中心设立公示板,对便于通过展板公开的事项及时在机关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中心主动公开信息7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数量占中心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7.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公开的79条信息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为7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以下简称占比)为89.9%;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条,占比为5.1%;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6条,占比为32.9%;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9条,占比为74.7%。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有的信息是通过单一渠道进行公开,有的信息则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016年,中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为20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2016年,中心在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方式上,通过中心网站、《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和《房地产报》等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3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0次;通过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在线解答回复、中心网站在线解答回复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为46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的申请数。2016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为35件,即有35家公积金缴存单位向中心申请提供单位缴存证明。其中当面申请35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00%;中心未收到传真、网络及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办结数。全年所收到的35件申请已全部办结,且20件全部为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为100%。
(三)申请答复数。2016年,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35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35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00%。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6年中心未向申请者收取依申请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情况。目前,中心未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情况。中心设有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为3人,全部为兼职人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情况。2016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总计为5万元。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情况。中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3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2016年中心有3名工作人员接受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七、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6年中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不足:一是受人员编制限制,中心政务公开3名成员全部为兼职,工作繁忙时,易产生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现象。二是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工作培训不到位。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透明的公积金中心,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强化制度落实,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按照信息公开时限标准,抓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不出现漏报、迟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在内部下达任务指标,对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形成材料,经中心审核后上报。
(二)强化责任落实,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进一步明确中心各处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对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通过政府网站、中心网站和官方微信等平台对外公开,对调整的业务政策主动提出更新,对公积金各服务网点的展板、提示卡和led屏内容及时提出更换,以保证信息的有效性。
(三)强化监督考核,增强信息公开经常性。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双百双十”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改正,把政务公开考核情况列入年度评选先进主要条件之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何桂荣 审核人:张杨 填报人:田力元
联系电话: 64805010 填报日期: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