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3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中心编制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jsycn.com)、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bjsycn.com)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lgjj.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南山街225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805078,邮箱:jlszfgjj@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4年,中心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民生和发展主题,认真贯彻《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内容为核心,制度为抓手,信息化为依托”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职能,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性建设的基础工作,并作为促进公积金制度宣传、提高工作管理水平和效率的重要平台加以强化。年初,中心在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各项管理工作统一进行部署,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中心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双百双十”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与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公积金各项业务建设一同考核、一同讲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和落实。通过中心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效推动了制度建设、网上公开、年报编制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信息公开水平。
(二)健全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中心从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入手,在梳理已有制度基础上,根据201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创新制定了政策解读工单流转、舆情收集回应和社会监督员聘用等新制度,制作形成涵盖17项制度的《中心政务公开制度汇编》,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同时,中心也大力抓好制度落实。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开展社会监督评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吸纳民意,满足群众需求;按照政策解读工单流转制度,中心以各部门负责人和有经验的执法人员为主,成立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队伍,对12329服务热线和中心网站收集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政策性问题,以工单流转方式及时转送政策解读小组予以解读,向咨询职工回复;按照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制度,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报送政府信息,尤其是规范性文件信息,支持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功能作用的发挥。
(三)实事求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一是有效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各业务处室负责人能够结合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不断推进及时撰写并发布工作信息、政策解读稿件等,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年向市委《吉林市信息》和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上报省府》、《每日要情》等栏目报送政务信息24篇,采用13篇,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开各类信息81篇,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20篇;利用《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发布信息11篇,《吉林房地产报》解读政策48期。二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心按照市政府依要求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全年收到1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即为14家单位提供缴存证明,方便单位顺利办理公司上市融资申请工作。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2014年,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及年度公告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完善修订《指南》和《目录》,将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录入。
(四)拓展载体,全面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为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我们除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外,还把与缴存职工密切相关的主动公开内容以不同形式在全市9个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公开。中心对照市政府行政审批“八公开”要求制作了集行政审批、服务承诺、首问首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服务监督等内容为一体的《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八公开”》展板,并在在全市9个服务大厅进行悬挂;中心在各服务大厅配备电视或LED屏,滚动播放各类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制作摆放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类20个“业务提示卡”,职工可根据需要随时查看和带走;设置叫号机、查询机,写字台、老花镜、便民箱、便民袋等服务类设施和设置意见箱、意见簿、举报监督电话牌、满意度测评器等收集群众诉求类设施;中心各服务大厅均设立咨询台,通过服务导引员现场为办事职工提供政策法规解答和业务办理预审。通过现场实物公开,为职工办理业务提供了极大方便,进而使各服务大厅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为加强信息公开建设,中心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建立了1个政府信息查阅点。
(五)接受监督,增强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为保障中心内部职工知情权、监督权,我们对中心人事变动、捐款捐物、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政策调整、评优选先、工作部署、党员民主测评、工作纪律考评、绩效考核通报等需要职工知道的事项及时通过中心OA网(自动化办公系统)进行公开,接受内部职工监督,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增强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中心在全市各行业选定义务监督员10名,坚持每月征询、收集监督员对中心各项业务开展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同时,在中心网站设立举报栏目、在业务大厅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情况的意见,主动公开《2013年度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告》,增强了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2014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对缴存单位及职工提出的48条业务改进建议全部进行整改,服务和业务工作取得办事职工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中心主动公开信息15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数量占中心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公开的152条信息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0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以下简称占比)为66.4%;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条,占比为2.6%;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条,占比为1.9%;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4条,占比为29.1%。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有的信息是通过单一渠道进行公开,有的信息则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014年,中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为6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2014年,中心在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方式上,通过中心网站、《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和《房地产报》等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3次;通过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在线解答回复、中心网站在线解答回复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为38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的申请数。2014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总数为14件,即有14家公积金缴存单位向中心申请提供单位缴存证明。其中当面申请14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00%;中心未收到传真、网络及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办结数。全年所收到的14件申请已全部办结,且14件全部为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为100%。
(三)申请答复数。2014年,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14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14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00%。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4年中心未向申请者收取依申请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我中心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情况。目前,中心未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情况。中心设有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为4人,全部为兼职人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情况。2014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总计为1.9万元。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情况。中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5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2014年中心有2名工作人员接受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七、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4年是《条例》实施的第六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不足:一是受人员编制限制,中心政务公开4名成员全部为兼职,工作繁忙时,易产生信息漏备现象。二是业务能力有限,信息质量不是很高,需要加强。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围绕民生和发展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的公积金中心,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强化制度落实,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按照信息公开时限标准,抓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不出现漏报、迟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在内部下达任务指标,对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形成材料,经中心审核后上报。
(二)强化责任落实,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进一步明确中心各处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对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通过政府网站和公积金网站对外公开,对调整的业务政策主动提出更新,对公积金各服务网点的展板及时提出更换,以保证信息的有效性。
(三)强化监督考核,增强信息公开经常性。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改正,把政务公开考核情况列入年度评选先进主要的条件之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附件: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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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8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9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何桂荣 审核人:窦志峰 填报人:田力元 |
||
联系电话:0432-64805078/18104327869 填报日期:2015年1月16日 |